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紀念基本法頒佈十八周年園遊會

為紀念基本法頒佈十八周年,本局聯同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民政總署及教育暨青年局於三月二十七日下午在塔石廣場共同合舉辦了"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十八周年園遊會"。當天除了精彩的舞台表演、有獎問答環節及由基本法攤位遊戲設計比賽的決賽隊伍主持的攤位遊戲外,還展出了具有歷史紀念意義的"回顧與前瞻──澳門基本法的制定與宣傳"圖片展。現在就用圖片帶大家一起來回顧一下吧~

在各主禮嘉賓剪綵後,活動正式開始~

精彩的舞台表演:當然少不了近期大熱的詠春,真是看見也替他們緊張~
除了看表演外,親子填色區也為一家大小提供一個好去處呢~

親手上了顏色的環保袋,要乾透了才可拿走呢,好心急啊!

到展覽區欣賞一下"回顧與前瞻──澳門基本法的制定與宣傳"圖片展,即可增加你對澳門特區誕生的理解。

個個都舉晒手,搶答環節無得走!

普法動力一現身,人人跟住攞獎品,你我都有份!
那邊廂有精彩表演,這邊廂同樣激烈呢,攤位遊戲比賽也進行得如火如荼~
還有怎少得深受小朋友歡迎的法務局攤位呢,我們當日可謂"扭盡六壬"呀~

經過辛苦但滿足的一天,當然也要來張大合照啦 Yeah~!

2011澳門基本法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問答比賽

為紀念《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十八周年,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法務局、民政總署及教育暨青年局共同合辦一系列活動,而其中的"澳門基本法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問答比賽"於3月19日下午在中葡職業技術學校禮堂舉行,今年學生組及青年組共有47隊參加,是歷年之冠,競爭相當激烈。

活動開始前,司儀做最後綵排,務求做到最好~

各評審及嘉賓就坐,比賽馬上開始了~

首先,主辦單位代表向評判及嘉賓致送紀念品並合照留念。

各隊實力相當,分數亦相當接近…好緊張~~到底誰會勝出?

各隊都傾盡全力,各展所能,為求勝出~
除了必答題和搶答題外,還有還原基本法。

比賽順利結束,同事們開心合照~

2011年“打擊販賣人口犯罪”校園講座

為加強防止販賣人口的事件發生,阻嚇販賣人口措施關注委員會聯同法務局、社工局及治安警察局特別舉辦了"打擊販賣人口犯罪"校園講座,向學生們介紹及宣傳有關"打擊販賣人口犯罪"的法律內容及注意事項。

講座於3月14日上午在澳門坊眾學校舉行,共有250名師生出席。

主講嘉賓包括:阻嚇販賣人口措施關注委員會協調員黃傳發先生、法務局局長張永春先生、社工局代局長容光耀先生、治安警察局副局長黎錦權先生及法務局高級技術員蔣永恆先生。

講座除介紹法律內容外,還播放了各國所製作的宣傳影片,學生們都相當感興趣~~

學生們提出問題,希望了解更多相關資訊及法律內容 。
嘉賓就學生們所提出的問題,一一細心解答。

相信學生們都能在是次講座中獲益良多~
講座結束後,校方代表與嘉賓們合照留念。

2011年婦女嘉年華

由婦女事務諮詢委員會主辦,法務局、民政總署及多個民間社團共同協辦的"2011年婦女嘉年華"活動於3月6日下午在塔石廣場舉行,現場設有攤位及有奬問答遊戲、免費法律諮詢和婦女健康諮詢等服務。

由各合辦機構的嘉賓共同主持開幕儀式。

開幕儀式後,首先是精彩的太極拳表演~

台下的攤位遊戲亦開始出現人龍,市民都想大試身手~

活動中當然少不了法務局的攤位遊戲-百法百中~

正確回答有關婦女權益的法律問題後,就有拋藤圈的機會啦~

這個遊戲大人小孩都愛玩。.


看!超多人排隊要玩~

攤位遊戲圓滿成功,當然要感謝普法動力的義工們協助!!

2011普法動力生活營

"普法動力青少年義工團隊"於2010年底組織了第三屆的團員招募,為了讓新團員能融入團隊,特別組織了一次"普法動力義工生活營"。生活營於2011年1月22日至23日舉行,地點為黑沙青年旅舍。


這活動名為"齊心企硬",一個人要站起來相對容易,但當大家圍著圈、背對背、手臂挽著對方的手臂,然後同一時間站立,就非常困難,但透過這團隊合作,打破了團員間隔膜,彼此互相認識。


完成了集體活動後,團員分成三小隊,模擬瞎子和跛子逃離火場的情景,發揮互助精神,互相關懷。

除了肢體的活動,團員更要動動腦筋,合力設計普法的宣傳品,既可發揮創意,也可認識法律。

設計完畢,團員要向大家發表宣傳品的涵意,這正好訓練團員們的表達能力。


男的生火,女的準備食物,大家分工合作,使這頓晚餐更添意義。

鼓掌互勉,一頓豐盛的早餐就是齊心合力的成果,吃過早餐後,又要展開訓練了。

聽著領隊的指示,團員們要兵分三路上山,自行看地圖來完成旅程,過程中需要完成領隊指定的任務。

上山了!一個跟著一個,過程中考驗大家的合作性和領導能力。

終於有小隊底達目的地了,大家稍作休息,很快,其他的小組相繼到達!

在完成兩日一夜的"普法動力義工生活營",除了提升了團隊的讓大家凝聚力,亦加深團員之間的友誼。

2010婦女法制宣傳系列活動2010

法務局與婦聯共同合辦的"婦女法制宣傳系列活動2010",宣傳有關婦女權益的法律,由7月至11月期間舉辦了研習培訓、參觀學習、對外交流、知識競賽、婦女法制宣傳嘉年華等一系列活動,現在跟大家一起分享一下相關的活動。


研習培訓:向學員簡介澳門的立法、司法、行政及有關保障婦女的法律,介紹婚姻財產制度及有關家庭暴力和離婚的法律及介紹勞動關係法、社會保障、青少年法律及網絡犯罪等。

基本法研習班:加強婦女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認識,課堂上的學員都好認真地寫筆記!

參觀法院:學員們都是第一次進法院參觀,對於法院的介紹大家都很專注地聆聽。

參觀檢察院:學員除了參觀法院外,還可以參觀檢察院,有感機會非常難得!

參觀法務局:學員對登記局及公證署各項工作內容,感到相當有興趣,並不時地向人員發問。

對外交流:參觀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及辛亥革命博物館等地方。

基本法及婦女權益知識競賽:現場共有12隊參賽隊伍角逐,經過一番激烈搶答後,終於產生了冠、亞及季軍。

婦女法制宣傳嘉年華也是系列活動的閉幕禮,當日的攤位遊戲都是由這次活動的學員主持,學員們透過攤位遊戲的方式,向更多市民推廣婦女權益的法律,而市民也從遊戲中學習到更多!

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樓宇管理仲裁有法




隨著現代人的居住環境轉變,特別是澳門現今不少居民也居住在大廈樓宇內,而這當中有可能會遇到一些樓宇管理方面的爭議和問題。根據房屋局方面的資料,由二零零六年至今,也出現各種涉及樓宇管理的個案,包括涉及管理權爭議有卅二宗、涉及業主委員會合法問題的個案有十七宗、業主大會舉行程序及其決議有效問題各七宗。

為了促進解決本澳的樓宇管理爭議,以及回應樓宇管理發展的趨勢,政府於早前透過第66/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設立樓宇管理仲裁中心,並於批示生效日起六十天後開始運作。涉及樓宇管理爭議的問題,尤其關於是業主委員會地位的合法性、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舉行程序及其決議的有效性、管理權及共同部分屬性的爭議,均可透過仲裁中心提出申請。

設立仲裁中心的目的,是希望透過調解、仲裁的方式,在司法訴訟途徑以外,為居民提供另一種解決樓管爭議的選擇,以較快捷和省錢的方法解決樓管爭議。

不過說起仲裁,有三個問題是當事人最關心及須要了解的。第一個問題是,提出仲裁時須否支出費用?第二,在仲裁過程中是否須要聘請律師呢?其實在樓宇管理仲裁中心的仲裁過程中,當事人可自行參與維護爭議的利益,無須強制聘請律師。此外涉及爭議的雙方也無須為有關程序負擔任何費用。仲裁是基於當事人雙方自願同意,仲裁中心接受仲裁聲請後,將派員調解。若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將交仲裁委員會確認;若當事人未能達成調解,則交由仲裁委員會審理和裁決。在仲裁過程中,仲裁當事人及所有執行職務有接觸仲裁程序的參與人均須遵守保密義務。

第三個問題是有關證據方面:在法院打官司必須提出證據,那麼在樓宇管理仲裁程序中,有關證據方面又是如何規定?其實在樓宇管理仲裁程序中可提出法律接納的任何證據,包括人證或鑑定證據。各當事人的證人數目一般不得超過三人,仲裁委員會可主動或應當事人的請求收集當事人的個人陳述、指定一名或多名鑑定人,並確定其任務和收集其陳述或報告、命令進行直接檢驗或審查等。

透過調解、仲裁的方式解決樓宇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和爭議,是樓宇管理仲裁中心的設立目的。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有關仲裁中心的內容,可致電聯絡房屋局2859-4875作進一步查詢。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第66/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原文刊登於2011年4月10日澳門日報"法律小錦囊"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