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

珍惜生命


生命從何而來?中國人自古便相信腐草為螢、狐狸會幻化成人;在《紅樓夢》中,女媧的補天石吸收了日月精華,萌生了靈性,後來投胎轉世為賈寶玉。這些例子讓我們了解到,古代人對於生命孕育的起源是充滿想像力的。


人類的生命從何而來、從何開始?精子與卵子相遇後,來自父親和母親的染色體會結合起來,經歷非常複雜的分裂、發育,形成一個形狀像桑椹的胚胎,一個新生命就此開始成長。當這個小生命發育到第三週時,雖然身體只有三厘米長,但已經有眼睛、脊髓、神經、肺、胃和小腸的雛形了,生命就是這般的奧妙!

生命不單奧妙,而且是獨一無二、難能可貴的,直教人珍惜。然而,早前有則報導卻與此形成強烈的對比,教人惋惜。報導指網上臉書最近出現一個鼓吹集體自殺歪風的群組,一名香港男子竟遠赴泰國,租住酒店房間,採用群組“推薦”的熱門尋死方式,自殺身亡,泰國警方調查相信事主是受到群組影響尋死。

在網上鼓吹自殺,不論對自己、對別人、對社會都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而且會構成刑事犯罪。根據法律規定,慫恿他人自殺,例如在群組上或者網誌上鼓吹自殺歪風,結果導致他人企圖自殺(即使最終自殺不成),甚或導致他人最終自殺身亡,慫恿的人最高可判五年監禁。如果被慫恿的人未滿十六歲,慫恿的人最高可判八年監禁。例如上述報導,曾經在該群組上主張、贊同自殺,或者“推薦”尋死方式的人等,都有可能觸犯“慫恿自殺”的犯罪。另外,如果知道他人有輕生的念頭,不但沒有勸阻,而且更以不同的方式幫助他人自殺,例如提供安眠藥等,結果導致他人試行自殺或者自殺死亡,會構成“幫助自殺”的犯罪,提供協助的人最高可判五年監禁。幫助未滿十六歲的人自殺,最高更可判八年監禁。

每當我們看到臨危搶救生命的一刻,甚至捨身救人的場面,不禁令人感慨生命的脆弱和珍貴。正如去年八月在智利發生的礦難,三十三名礦工被困六百多米深的礦井整整六十九日,最終全部獲救。我們不禁讚嘆生命的頑強,因為他們有足夠的勇氣和能力對抗死亡。我們或許還有印象,當時礦工被救出時仍是從容而且露出自信的笑容,他們向我們傳遞出即使面對死神也不曾畏懼的信念。由此,我們不得不感慨生命的寶貴。所以,我們要珍惜生命,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考《刑法典》第133條的規定。

(原文刊載於2011年4月29日新華澳報法律廣角鏡專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