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0日 星期日

元旦起娛樂場禁煙


《新控煙法》從去年元旦起實施,本澳大部分室內場所及公共場所全面禁煙,例如餐廳、酒樓、咖啡室、購物商場、超級市場、街市、商店及戲院等,室內已全面禁煙。此外,有的地方甚至是室內、室外全面禁煙,例如:醫院、診所、幼兒院、托兒所、公共泳池、行人天橋及行人隧道等,無論室內、室外均已全面禁煙。


事實所見,大部分吸煙人士都能夠自覺遵守規定,只有少部分人士違反規定。據有關資料顯示,以往本澳平均有百分之九十三的食肆都容許客人吸煙,《新控煙法》實施後,遵守禁煙規定的食肆比率達到百分之九十六,成效顯著。

值得注意的是,由二零一三年元旦起,本澳所有娛樂場亦會實行控煙。按照《新控煙法》規定,娛樂場亦屬於禁煙的地方,但法律對此設定了一年過渡期,所以,有關娛樂場控煙的規定將會在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即由後日起,在娛樂場內禁止吸煙,只有在法律允許設立的吸煙區除外。

在娛樂場內設立吸煙區必須符合行政長官批示的要求。那麼,在娛樂場禁煙的範圍包括哪些? “角子機”的範圍算不算?按照規定,在娛樂場設立非吸煙區和吸煙區的規定,適用於娛樂場內所有經營幸運博彩、電動或機動博彩機,當中亦包括角子機的博彩地方。不過,在娛樂場內設立吸煙區,是不能超過公眾使用區域總面積的百分之五十。為了明確區分非吸煙區和吸煙區,吸煙區的入口須以顯眼的方式張貼識別標誌,此外,吸煙區還須與其他設施分隔,並須設有防止煙霧進入毗鄰區域的通風系統,以免影響非吸煙區的空氣。

博彩旅遊業是澳門的經濟命脈,而且被定位為澳門的龍頭產業,有人或會擔心娛樂場禁煙後會不會影響收益,而事實上,禁煙已經成為當前世界的潮流趨勢,越來越多國家及地區已實行控煙,所以,娛樂場控煙也是順理成章,為人所理解和接受的。

註:本文主要參考第5/2011號法律第4、5、39條及第296/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2及3條的規定。

(原文刊登於2012年12月30日澳門日報法律小錦囊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