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3日 星期五

攜帶年花回澳的注意事項



  下周就到農曆新年了,按照中國人的習俗,過年前一般會辦年貨,當中,較多人購買的可能是年花。不過,如果要到外地(例如珠海)購買年花回澳,就要注意,因植物入口會受限制。按照法律規定,鱗莖、塊莖、塊根、球莖、根頸及根莖(不論是休眠、生長或開花中)等的植物,即使屬個人自用攜帶入境,也須接受檢疫。

  新春期間,為了方便市民,民政總署將於二月十六日至十八日(上午九時至晚上十時),一連三日在關閘口岸設置臨時植物檢疫站,免費提供植物檢疫服務,據“2015年春節前關閘口岸臨時植物檢疫措施”,攜帶者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 必須為個人自用

二、 攜帶重量上限

每人每日可攜帶的植物總重量不得超過五公斤;含有泥土及帶根的植物,每人每日只可攜帶一盆;或攜帶總重量不超過五公斤的小盆栽;或攜帶總重量不超過五公斤的鮮切花(但單項品種的鮮切花,重量不得超過一公斤)。

三、 具備單據

攜帶上述植物入境,必須遞交由當日花商發出有蓋印及簽名的憑據正本,並附有生產或採購花場的名稱、聯絡地址及電話、品種及數量等資料。

四、 瀕危野生植物

  涉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植物品種,例如蘭花、仙人掌、豬籠草、捕蠅草、蘆薈、鐵海棠、玉麒麟及蘇鐵等植物,不論數量多少,都必須預先取得經濟局的入口許可。但根據經濟局《第2/2008/DGCE號通告》,如果從廣東省攜帶不超過兩盆或十株人工培植的蘭花,例如蝴蝶蘭、大花蕙蘭、萬代蘭、文心蘭及卡特蘭,可豁免有關入口許可,但仍要接受檢疫,同時必須出示證明文件(例如合格標籤)。

五、無須檢疫

  不帶根的植物,例如水仙、風信子等浸水植物,只要重量不超過一公斤,可無須檢疫。

  如要了解更多攜帶植物入境的手續,可致電民政總署(電話:2888-0087)或經濟局(電話:8597-2618)查詢。

註: 文內容主要參考7/2003號法律,以及第452/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

2015年2月6日 星期五

對未成年人的性侵犯

 

據報導,最近本澳接連發生兩宗涉嫌性侵犯的案件:某學校一名校醫涉嫌撫摸十二歲小學女生的胸部;另外,一名高中男生亦涉嫌強姦同校的十七歲前女友。以上案件均涉及對未成年人的性犯罪行為,根據法律規定須負上刑事責任。


《刑法典》內對性侵犯未成年人規定了各種罪名,例如,與未滿十四歲的人性交或肛交,可構成“對兒童之性侵犯罪”,最高可判處監禁十年;如果與未滿十四歲的人作出重要性慾行為,最高亦可判處監禁八年。


  除此之外,與年滿十四歲的人發生性行為,亦有可能觸犯法律。如果利用十四至十六歲的人的無經驗(例如對性行為缺乏認識、不正確認識有關行為的含意和後果)而與他們性交或肛交,可構成“姦淫未成年人罪”,最高可判監禁四年;如果利用他們的無經驗與他們作出重要性慾行為,亦可構成“與未成年人之性慾行為罪”,最高可判監禁三年。


   上述提及第二宗案件內有關“強姦罪”的情況,根據法律規定,如果以暴力或嚴重威脅的手段,又或令人喪失意識等手段與女性性交或肛交,可構成“強姦罪”,最高刑罰可判監禁十二年;如果以暴力或嚴重威脅,又或使他人喪失意識後強迫他人忍受重要性慾行為,則會構成“性脅迫罪”,最高刑罰可判監禁八年。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刑法典》第157條、第158條、第166條至第169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