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1日 星期五

入正波箱


四年一度的球壇盛事,世界盃今晚揭幕,相信不少球迷期待已久,由於本屆賽事在南非舉行,球迷朋友又要“捱更抵夜”了。足球是集體運動,有好的拍檔自然增加入波機會,至於看球,似乎三五知己各自為自己支持的球隊打氣,會看得更投入及更有氣氛,有人喜歡約同朋友在家中靜觀盛事,亦有人喜歡到酒吧感受熱鬧氣氛,但不論在家中或是酒吧,少不免會“邊飲邊食”,啤酒、花生可能是看球的最佳拍檔,再加上薯片等小食,相信會更加滿足;不過,由於今屆比賽往往至夜深才結束,故不論在友人家中或酒吧看比賽,回家路上,切勿酒後駕駛,亦不要因一時方便貪快而超速駕駛!


球迷甲:“世界杯今晚開鑼喎,嗱!我買定兩打啤酒等你哋!”


球迷乙:“都唔明點解睇波一定要飲啤酒,其實睇波飲酒咪又係啤酒廣告d橋,嗱,唔使預我,費事飲多咗揸唔到車!”


不少球迷喜歡一班人看比賽,為自己喜歡的球隊一起打氣,一起喝采,甚至談論波經,感覺如果再加上幾杯啤酒會更加暢快。在這種場合,喝啤酒是為了盡興,亦容易受朋友影響,不但沒有考慮自己的承受能力,更容易把法律對醉酒駕駛的規定,拋諸腦後!


事實上,酒後駕駛的危險性是大家都知道的,所以不能視法律如無物。法律規定,司機每公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於或超過1.2克,即使沒有發生如撞車或傷人的意外,也屬於刑事犯罪,最高可判監禁一年,以及禁止駕駛最長三年。至於喝多少酒,血液的酒精含量才不會超過1.2克,則因應個人的體質、身體狀況、甚至性別而有所影響,至今亦沒有絕對的標準證明到底喝幾多杯才會超標,然而,很多人都依然給自己多喝兩杯的藉口,例如自命酒簸箕,甚至千杯不醉,其實酒精對人體的影響在不知不覺間已發揮作用,為了確保他人及自己的人身安全,又不會招惹官非的情況下,最穩妥的做法是酒後不要駕駛。


球迷:“我ok喎!飲得一罐啫,無事嘅,肯定無超標啦,我自己揸車得啦!”


球迷:“得?你知唔知法律仲規定,司機的每公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即使低過1.2克都係犯法架!”


當然,有球迷知道酒後駕駛是刑事犯罪,所以亦會有所節制,感到身體還可以亦不會多喝,盡量一罐起兩罐止,但法律還規定,司機每公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於或超過0.5克,視作受酒精影響下駕駛。如果司機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過0.5克,但低於0.8克,可被科處罰金最高一萬元;如果含量超過0.8克,但低於1.2克,可被科處罰金最高三萬元,以及禁止駕駛最長六年。所以不論飲多飲少,酒後不駕駛是最明智的選擇。


球迷:“差唔多一點!揸快d先,費事比老婆榨型!


世界杯四年一度,球迷自然爭取時間收看每場賽事,可能有球迷會心急,想快點回家收看比賽,也可能看完球賽想早點回家,開車時無意中超速也不自覺。法律規定,在街道上行駛的車輛,必須遵守時速限制,輕型汽車及重型電單車,最高車速限制每小時六十公里;輕型電單車,最高車速限制每小時四十公里。


至於超速的處罰亦會因應超速的程度而有所不同,如果有人駕駛輕型電單車、重型電單車或輕型汽車車速超過規定的最高車速三十公里以下(如駕駛輕型汽車時速達每小時七十公里),可科處最高二千五百元罰金;如果車輛的速度超過三十公里以上(如駕駛輕型汽車時速達每小時一百公里),相應可科處的罰金,最高為一萬元,而且還可被禁止駕駛最長一年,有這樣的規定,主要是考慮到司機超速時係故意,畢竟超過限速的三十公里,絕不可能是無心之失,所以應當加重處罰。


駕駛守規係一哥,盡覽南非世界波


球迷等足四年,當然絕不希望錯過任可一場精彩賽事,如果因為一時飲過量或貪方便而醉駕或超速,不但要負上法律責任,輕則科處罰金,重則判處監禁,而且一旦身犯官非,亦會影響繼續收看餘下比賽的心情;傷及他人的代價不在講,如果因此引致自己身體嚴重受傷,更會錯過餘下各場賽事。所以,在此呼籲各位球迷,為他人、為自己及家人著想,更為了餘下的比賽及冠軍戰,酒後不駕駛,駕駛不飲酒。高高興興看球去,平平安安回家來。


(本文內容主要參閱《道路交通法》第909698條的規定


(原文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一日華僑報的"澳門法律絮論"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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