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

救人英雄



她是一位救人英雄,一位拯救被販賣者的英雄。六十一歲柯伊勒拉(Anuradha Koirala),十七年來拯救了一萬多名女孩脫離火坑,因而成為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主辦的“CNN年度英雄”。她以消滅販賣人口、救助淪為性奴隸的女孩為職志,創辦人道救援組織“尼泊爾母親之家”,多年來率領志工和警方合作,突擊搜查妓院,巡邏印度、尼泊爾邊界,解救上萬名女孩。

人口販賣是現代版的奴役。人口販賣中的受害人面臨以性剝削或者強迫勞動為目的,遭受暴力、欺詐或脅迫等對待。根據本澳關於打擊販賣人口犯罪的法律規定,販賣人口的目的不僅限於賣淫,還包括以性剝削為目的而進行的其他活動,例如以金錢、玩樂等利益引誘未成年人與人發生性行為。偶爾聽到關於有人安排未成年少女在酒吧伴唱、陪飲酒以至與人發生性行為等的報導,就是屬於以性剝削為目的的人口販賣。此外,販賣人口還包括對他人進行勞動或服務剝削(例如強迫受害人做苦工)、切除人體器官或組織等。販賣成年人最高可判監禁十二年。

根據聯合國數據顯示,每年全球有近二百四十萬人成為販賣人口犯罪活動的受害者,其中約有一半是兒童,他們被強逼行乞,遭受奴役,被迫賣淫或者成為童子軍。兒童是社會的未來,是社會的希望,但他們也是社會中的“弱者”,更加需要受到保護。所以,法律對於販賣未成年人的刑罰是加重的。法律規定,任何為進行性剝削、強迫勞動或切除人體器官而販賣人口,不論以何種手段提供、送交、引誘、招募、運送、轉移、窩藏或收容未成年人,最高可判監禁十五年。此外,販賣未滿十四歲的未成年人刑罰更會加重,最高可判監禁二十年。

上述提到的救人英雄柯伊勒拉女士,本身也是販賣人口的受害人,她九歲開始就被親戚拐賣到印度的妓院,直到十四歲才被救出來。曾經處於販賣人口火炕中的她認為,販賣人口是令人髮指的罪行,是人性的恥辱,她呼籲全球一起創建一個不再販賣人口的社會。

預防及打擊販賣人口犯罪確實需要政府以及有關機構的支援及幫助,但其實我們的關心和合作也是很重要的,例如如果見到有懷疑人口販賣的事實,可以致電24小時舉報熱線2888 9911協助。受害者姑且也能從傷痛中站起來幫忙,更何況是我們呢!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考第6/2008號法律第2條的規定。

(原文刊登於澳門日報2010年11月28日法律小錦囊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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