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9日 星期四

婚後債務承擔



結婚,對很多人來說是人生重要階段。互相扶持、共同承擔家庭生活,這些都是婚後雙方應盡的責任。不過在婚後的漫長日子,有可能會遇到需向他人借錢的情況,例如因經濟收入不足、從事商業活動、染上賭博惡習、發生意外等原因。結婚後,夫妻雙方當然都可自行向他人借錢,無須對方同意,但如果夫妻一方或雙方向他人借錢後,債務會由該方獨自負責嗎?還是由雙方共同承擔呢?


今天的電視劇集經常會出現三角戀情、爭產糾紛等情節。當然電視劇的劇情是順應社會潮流而改變,因此當大家在深宵時分扭開電視機,看到幾十年前拍攝的粵語長片時,出現的可能會是另一種情節:一個雷雨交加的晚上,母親走進廚房,看到米缸中已經沒有米,家中幾名孩子正在哭泣,“包租婆”又多次走來催收租金,走投無路下,身患重病的父親唯有向親朋戚友籌借家庭生活開支......如此這般情節,若果在澳門法律中,這種因無法負擔家庭生活支出而借的債務,是由借錢的一方承擔還是由雙方承擔呢?其實按照法律,無論婚前或婚後,任一方為家庭生活的正常負擔而設定債務,均應由雙方負責,所以這時債務便會由雙方共同承擔。

一男一女走在一起,主要是靠穩定的感情來維繫。但不是每段感情都永恆不變,因情海翻波而分手或離婚亦屢見不鮮。所以有些男女總在慨嘆何處才有天長地久的愛情呢?雖然在人類社會中白頭到老的情況漸少,但在動物界中卻有值得我們尊敬的一群。企鵝一般都生活在天氣嚴寒的極地,但在非洲西南岸,生活着一種黑腳企鵝,牠們身高約七十厘米,胸部有黑紋和黑點,外形趣緻可愛。但最特別的地方是,他們和一般動物不同,黑腳企鵝是“一夫一妻制”的,終身只有一個交配對象,且是輪流孵化及餵養雛鳥,可說是動物界中恩愛的“模範夫妻”。

動物為了生存和繁衍後代,需要外出覓食和餵養雛鳥,人也是一樣,為了生活和家庭便需要工作養家。當然,賺取金錢的方式各有不同,有人會選擇打工,有人會選擇創業。在澳門,從事商業活動都很普遍,那麼夫妻任一方因從事商業活動而設定債務時,會由雙方還是單方承擔呢?其實原則上是屬於雙方共同承擔的,不過若可證明債務並非為夫妻共同利益而設定,又或者結婚後的財產制度是採用“分別財產制”或“取得財產分享制”(現時《民法典》中規定了四種婚姻財產制度,另外兩種為“一般共同財產制”和“取得共同財產制”),債務便只由從事商業活動的一方來承擔。

以上是有關婚後債務承擔的一些情況,下週會和大家繼續介紹有關婚後債務的其他情況。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民法典》1557條和1558條。)

 (原文刊登於《華僑報》2011年12月28日"法律資訊站"專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