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0日 星期日

新春佳節打麻將







今天是大年初一,在此謹祝大家新年進步!心想事成!春節是一年當中最隆重、最熱鬧的傳統節日。往時過春節有許多風俗習慣,這些習俗大都含有祈求神靈祖先保佑家人平安、身體健康的特點。例如:大年初一清晨,家家第一件事就是放鞭炮,稱“開門炮”,原意是驅邪,後來就演變為開門大吉、高升發財的意思。爆竹聲後,碎紅滿地,稱為“滿堂紅”。

在眾多習俗中,不可或缺的活動就是到親朋好友家拜年。拜過年後順道“打幾圈”就更加樂也融融,事實上,每逢周末或節假日都會有特別多的朋友相約在家中打麻將。美國的國技是籃球,印度是板球,日本是相撲,而中國的國技有說就是打麻將,可見它的受歡迎程度。

在家中以打麻將作為娛樂消閒,原則上是合法的。不過,大家要留心的是,避免在打麻將的過程中發出噪音而騷擾他人。大家都知道,打麻將期間不論“洗牌”、“砌牌”還是“出牌”,麻將在互相撞擊時已經能夠發出清脆響亮的聲音,再加上“四方城內”人們發出“碰”、“降”、“自摸”、“清一色”等興奮的呼聲,以及“城內城外”的歡聲笑語,不經意就會對左鄰右舍構成噪音滋擾。所以法律規定,午夜後打麻將,如果發出的噪音滋擾鄰居的安寧及休息,會被罰一千元。如有累犯(例如年三十晚被人投訴噪音滋擾被罰後,大年初一又被人投訴),被罰金額就會加倍計算。過時過節,誰都不願意被人怨言兩句,而且將心比心,自己也不希望受到麻將噪音滋擾,所以,我們也應懂得控制聲浪以免發出噪音。

當一班人打完麻將,可能會一齊外出吃宵夜,所以在開始打麻將之前,大家或已商量好要“抽水”吃宵夜,這樣做可以嗎?根據法律規定,如果以牟利為目的來經營“麻將”賭博,例如以俗稱“抽水”的形式來牟取利潤,不論在店舖還是住宅經營,都會構成犯罪,負責人最高可被判一年監禁。至於參與麻將賭博的人,同樣會構成犯罪,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不過,如果打麻將“抽水”的目的只是為了吃宵夜,即是變相大家共同出錢,當中沒有任何牟利的意圖,這樣做則是法律所允許的。

新春佳節打麻將,目的是一班人開開心心、熱熱鬧鬧地消遣兼聯誼,倘若能夠做到不騷擾鄰居休息,同時又是在非牟取利潤的情況下“搓幾圈”,那真是相得益彰!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考第8/96/M號法律第12、20及21條的規定)

(原文刊載於2013年2月10日澳門日報法律小錦囊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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