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4日 星期一

颱風期間勞資注意事項



早前熱帶風暴“海馬”吹襲本澳,除了帶來今年首個三號風球外,在接近本澳期間亦帶來狂風暴雨,以致先後出現多宗樹木、棚架和地盤圍板倒塌,所幸的是並沒有帶來人命傷亡,而隨“海馬”遠去大家亦都“鬆一口氣”。


每當颱風接近,大家都會對是否懸掛風球顯得格外關心,特別是一般打工仔,很多都會關心風球懸掛時對上班的影響。

有關颱風時應否上班,僱主和員工其實可以參考由勞工事務局制定的《颱風、暴雨、雷暴及風暴潮警告下之勞資雙方應注意事項》指引。根據指引中的規定,在三號或以下風球信號生效期間,如公共交通工具維持服務,員工是必需上班工作的;而當掛八號或以上風球的時候,為員工的安全著想,一般情況下僱主不應該要求員工上班,以保障員工的安全,同時亦不應該扣除他們當日的報酬。

不過說起颱風,有兩個問題不知大家有否想過:第一個問題是,每個人出生時也會有自己的名字,颱風也是一樣。人的名字一般是由父母起的,那麼颱風的名字是從何而來呢?其實根據世界氣象組織的決議,從二零零零年開始,西北太平洋及南海地區的颱風名稱是由十四個颱風委員會成員所提供,當中包括中國、香港、澳門、日本、韓國和美國等地,而名字中包含有動植物、地名、人名、神話人物等名詞。“海馬”這個名字就是由中國提供的,本澳亦提供了“三巴”、“蝴蝶”、“煙花”和“蓮花”等名字。

第二個問題是,澳門作為一個旅遊城市,有些場所始終是全年無休為旅客和市民提供服務,例如酒店、娛樂場所和醫院等,這些行業的員工在八號風球時上班的情況應如何?根據上述指引,如果員工的服務對社會正常運作是必需的,又或員工和僱主事先已經協定要上班,那麼員工應於八號風球期間照常上班。不過,如果因為交通癱瘓等原因而缺勤或遲到,員工有義務立即通知僱主,老闆了解情況之後亦應體諒,有關缺勤應屬合理缺勤。

進入颱風季節,大家除做好防風準備之外,亦要了解有關颱風時上班、上學和交通等指引。至於身為僱主的亦應預先向員工解釋清楚懸掛風球期間的上班指引,好讓員工有充足的準備。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颱風、暴雨、雷暴及風暴潮警告下之勞資雙方應注意事項》的規定。

(原文刊登於2011年7月3日澳門日報法律小錦囊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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