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7日 星期五

談談青少年偷車



早前,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公佈今年首季整體罪案數字,在侵犯財產罪案方面,共有一千五百六十宗,當中直接困擾民生的搶劫及盜竊的數字與去年同期相若。然而,資料顯示,今年首季青少年犯罪案件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八成半,涉及的主要案件包括盜竊(高買、偷車等)、搶劫及刑事毀壞案件,情況令人憂慮。


的確,近年青少年犯案有顯著上升的趨勢,吸毒、販毒、搶劫、傷人等案件時有發生,尤其最近,更接二連三發生多宗電單車的盜竊案件。例如早前警方在一次巡邏中,目睹一名男子駕駛一輛輕型電單車高速逆向行駛,在成功截獲該名男子後發現他僅得十六歲,且有關電單車亦為偷取回來的。隨後,警方又根據該名青少年的口供,另外成功查獲三名懷疑涉及多宗電單車盜竊案的青少年 (年齡界乎十五至十八歲),並分別於多個地點的停車場內搜獲六輛輕型電單車失車。


青少年犯事的原因各有不同,有的缺乏家人關心欲引起他人注意,有的則被不法分子利用及引誘,又或者有的純粹無聊貪玩,但無論原因是甚麼,犯事就是犯事,犯事者便須承擔法律責任,受到法律制裁。以上述個案為例,盜竊電單車,一般即構成盜竊罪,最高可被判監三年及留有案底。如果涉案的青少年未達刑事歸責年齡 (即未滿十六歲),有關青少年亦有可能最高被判入少年感化院五年。


事實上,對於上述的偷車個案,還會引申出另外一個法律問題──無牌駕駛。相信大家都知道,在澳門,要在馬路上駕駛電單車,就必須年滿十八歲,且須取得駕駛執照。然而,如果盜竊車輛的是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那就更容易牽涉無牌駕駛的問題,而法律亦規定,無牌駕駛最高被科處罰金二萬五千元,且如屬再犯,更有機會受到監禁處罰。


由此可見,一個偷車行為,引發出的問題眾多,不但偷車者會受到法律處罰,更有可能會為自己的生命留下污點。再者,如果偷車當中牽涉無牌駕駛,基於駕駛者缺乏正規的駕駛學習,對於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更會構成極大威脅,後果難以想像。暑假將至,建議青少年多做一些對身心發展有益又有意義的事,珍惜假期的每一分每一秒,別讓暑假白白流走,亦別讓暑假成為遺憾!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澳門《刑法典》第197和《道路交通法》第79、81、95的規定。

(原文刊登於2011年6月17日新華澳報法律廣角鏡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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