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9日 星期日

小小大富翁

新年派“利是”(又稱壓歲錢)是中國的傳統習俗。據說壓歲錢可以壓住邪祟,晚輩收到壓歲錢就可以平平安安度過一歲。壓歲錢有兩種,最常見的一種就是由家長用紅紙包裹着派給孩子的錢(即現代的利是),而另一種就是以彩繩穿線編成龍形,放在床腳的掛飾。今天是大年初七,經過一星期的累積,相信收利是的朋友已有大豐收。事實上,利是錢的確可以是一筆相當可觀的財富,尤其對於小朋友來說,這簡直就是筆大財富!既然這樣,那就應該好好管理這筆財富,好讓他們成為小小的大富翁。


如何運用小朋友的利是錢?這可能是很多家長都關心的事情。不過,在考慮這個問題之前,首先就要認清楚財富的主人是誰。小朋友的利是錢到底屬於誰?無庸置疑,應該屬於小朋友所有。別看他們年紀輕輕,但他們也可以和大人一様,擁有屬於自己的財產,例如利是錢、滿月時獲長輩贈送的首飾以及平時獲贈的禮物等等。話雖如此,父母又怎會放心讓小朋友自己保管呢,而且事實上也是不可行的。所以,未成年人在使用和管理財產方面也必須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須將財產交由父母保管或統籌。

平時所見,很多父母都會將子女的利是錢存入銀行,一方面是要履行自己的責任,另一方面也可以從小向子女灌輸儲蓄的觀念。尤其對於那些年紀較小、還未懂得“用錢”的小朋友,不管父母如何管理,他們只會“照單全收”,根本不會有任何意見。不過,隨着年齡增長,小朋友慢慢學會對“用錢”有所要求,例如當他們看上自己心儀的玩具或者電子產品時,他們也許會想到要用自己的錢來買。這樣也說明了他們開始在乎自己的錢如何運用是好。事實上,在適當的時候,父母也應該讓小朋友學會管理自己的財富。

法律之所以規定父母可以為子女管理財產,原因是要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受損害。為此,小朋友用錢之前,原則上都應該得到父母同意,又或者在父母的陪同下使用。不過,這並不代表任何情況下用錢都要經父母同意或者陪同,例如小學生買杯汽水、中學生買對波鞋等,是很普通的事情,小朋友完全有能力判斷。所以,法律規定,只要是在日常生活中未成年人能力所及,而且只涉及小額支出的買賣,就無須經得父母同意或陪同。相反,如果不是未成年人力所能及,又或涉及大額支出的買賣,例如購買最新款平板電腦,還是應該事先經得父母同意。

現今社會,物質享受越來越豐富,正因為這樣,人們應該更懂得珍惜。其實,從收利是開始,就是一個很好的機會,教導小朋友要珍惜和善用所有的一切。例如很簡單,小朋友收利原意是接受長輩心意和祝福,這是最重要,也是最值得我們珍惜的!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民法典》第116及1733條的規定。

(原文刊登於1月29日澳門日報法律小錦囊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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